一、部门职责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贯彻落实学院办学指导思想,按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要求,开展全院大学语文、教师语言技能训练、教师书写技能训练和其他教师教育、素质教育类公共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2、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,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3负责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、部门科研工作规划、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,并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部门年度计划的制定、落实和总结工作。
5、负责科学安排部门教学任务和相关工作。
6、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,抓好日常教学管理,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。
7、加强部门课程实践教学,积极组织与课程教学相关的实践教学活动,夯实学生未来从教基本功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。
8、负责加强部门教研室建设,执行学院听评课制度,开展经常性的听评课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,了解学术前沿,了解教学实际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9、组织开展教师教育和公共基础课的教育教学研究,提升教师教学水平。
10、组织部门教师开展科研工作,申报各级各类教学、科研项目,提升教师科研水平。
11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培训、学习、交流活动。
12、负责本部门各种教学资料、科研项目、各种奖项、报表等的整理、归档、统计和上报。
13、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。
14、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职称评聘的推荐和初审工作。
15、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组织教职工进行安全应急演练,确保人、财、物的安全。
16、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